佛法與佛教(二)

佛教是個團體,它追隨釋迦佛開創的理論與實踐。其實它並不古老,僅僅才2500多年,卻顯得那麼滄桑,那麼落伍,幾乎為時代所不容。


佛教不是佛法,大日如來說: 佛法不入教。故知佛教僅是個體現人的意志和願望的人類組織,並依然充滿著人的習俗。


現代佛教依然存在的意義和作用,其一是它是人類的文化遺產,這個群體與古老的寺院合為一體成為古董,以供旅遊、參觀、訪問、研究....其二是向社會傳遞資訊,以展現釋迦佛曾經存在過,吸引並接收香客入教,以續佛慧命。其三是為立志修佛的人提供一個空間,以避免社會上各種各樣的衝擊和壓迫。


大陸佛教人員的組成,基本上都是經濟較落後地區的農民,比如蘇北、豫東、皖北,以及一些有病的,年老的,衰失勞動能力的,不想勞動的等等。大多是沒飯吃了,或找不到吃飯的地方了,不得不走上了這條路。正如民間的一句格言: 好孩子沒有往廟上送的。這也應了觀音說的一句話: 苦海常作渡人舟。試想,如若人人都有吃飯的地方,都有社會保險,哪怕是低保,廟裡大概就沒人了。恰似古代一僧所唱: 本無家可出,原無路可走,若有路可走,還是家門口。


通常佛教群體不創造勞動價值,幾乎完全依靠社會供養,即寄生於社會。但寄生于社會不創造勞動價值的也不僅僅只是佛教,比如事業部門,管理部門,文體藝術部門等等,還有社會團體,黨群組織。


寄生性的群體之所以能夠寄生不外是採用兩種手段,一是以權勢,二是必須服務於社會。問題是大陸佛教又如何服務於社會呢﹖這是一個值得佛教人士探討和研究的課題。


在中國,宗教服務於社會面臨著幾大障礙,其一是教義本身的阻障。比如佛教要遠離軍政,不介入社會。其二是一旦介入社會,是否會形成意識形態上的對立﹖是否會形成宗教向社會的滲入﹖從而干預政治社會生活﹖為了減輕社會的負擔,國家在政治上對佛教的發展做了一些限制,例如大陸佛教的總定員是十萬人,也就是說允許十萬個僧尼寄生於社會。平均每年有一萬個小和尚還俗,回家娶媳婦蓋房子。平均每年再准許一萬名剃度加入佛教。故知, 佛教、道教等都仍是市俗組織,其並沒有什麼神秘性。它僅僅僅是為信仰者提供了一個合法的空間,而當各種信仰者都能獲得一個自己的合法的空間時,社會也就更趨安定。

(未完)(待續)

妙航 2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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