煙供與火供功德利益
煙供也是火供的一種, 藏語[ 日哦桑卻 ]
桑: 淨除
卻: 供養
修法功德利益, 與息增懷誅火供完全一樣, 端視個人動機
之純正與發心廣大與否。修法時, 自己成本尊, 諸佛菩薩
護法空行在虛空。
1 應供的是三寶:
從煙火中, 出現許多智慧空行母, 她們將手中的花朵遍灑
, 以諸妙樂和美舞姿, 令諸佛, 菩薩歡喜。並將佈滿須彌
之最勝塗香, 華服, 美食, 燈燭, 藥材供養三寶。
由於作此殊勝, 廣大, 清淨, 微妙之供養, 一切眾生, 包
括自己之業障得以淨除, 並得到十方諸佛菩薩的加持。
2 供養的是諸勇父空行母(護法):
向其祈請一切善願悉成就, 業障皆消除, 並經由此煙供而
得其護佑。
3 供養一切諸有情:
是我們累世的父母, 我們祈請他們前來應供, 享諸美食妙
樂, 以報答他們累世的恩情。
4 累世冤親債主:
以諸妙樂, 華屋, 美食. 所有世上最美好的事物償還他們
, 使之獲滿足喜悅。爾後不再傷害或阻礙我們, 無論世出
世法, 才能成功。
經由煙供, 宿債清償, 由此發廣大悲憫胸懷, 業障得以逐
漸淨化。就此點而言, 此煙供與火供功德利益相似, 甚至
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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